龙、蟒、飞鱼、斗牛是明代服饰中常见的装饰纹样,随着明代丝织业的不断进步,这些纹样在传统造型的基础上也逐渐发展出了自身的特色,而这种发展又与明朝的文化、政治背景密切相关。

龙纹是等级最高的纹样,一般用在皇室贵族的服饰中。按照明代制度,皇太后、皇帝、皇后、皇太子、亲王、世子、郡王等可以使用龙纹。龙纹的主要特征在爪部,以五爪为“龙”的标志(龙纹在元代基本定型,《元史·舆服志》:“龙谓五爪二角者。”)。明代不同时期的龙造型也不完全一样,大体可分为明初期、明中期、明后期三个阶段。

元末张士诚母曹氏墓出土服饰上的龙纹

明初期的龙纹继承了宋元以来的风格,龙的造型以侧身为主,龙嘴紧闭,鬃毛上扬,身体修长,四肢有力,给人以威严大气、稳重肃穆之感。其整体风格与明代政权刚刚建立、处于休养生息阶段的大环境吻合。故宫博物院收藏有一幅明太祖画像,画中太祖身穿常服,在黄色盘领窄袖袍的前胸、后背及两肩位置装饰有四条金织盘龙,具有典型的明初特征。民间流传有各种明末、清代及民国的“朱元璋”怪脸画像,皆出于臆造,人物的服饰、纹样都与明代初期不合。

明中叶,王朝经过前期的发展,已经进入到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。此时的龙纹风格与初期大体相似,身体仍较瘦长,但龙的嘴部已张开,表情姿态更加丰富,开始了个性的张扬。如故宫博物院所藏明嘉靖时期的青花龙穿缠枝莲纹大盘,盘正中绘有升龙与降龙各一条,体态轻盈矫健,充满活力与动感。

明代后期尤其万历年间,中国传统的丝织技术已经发展到一个高水平阶段,这时的龙纹造型也突破了之前的程式,出现了大量构思巧妙、灵活多变的形象。明后期的龙头部比例增大,身体粗壮,表情活泼,没有太多的肃杀之气,大多带有愉悦、安详的感觉。这也显示明王朝进入了比较富庶的时代,自上而下都在追逐着物质与精神的享受,图案艺术也不断迎合人们追求喜庆的心理,使服饰纹样的设计在这一时期达到巅峰。

明太祖画像龙纹
明孝宗画像龙纹
明嘉靖青花龙穿缠枝莲纹大盘
明后期 云龙纹方补
明后期明黄缎洒线绣金龙花卉纹袍料(局部)

因龙纹地位尊崇,故皇帝诸王之外,一般人不得使用。洪武二十四年,朝廷下令:“官吏衣服帐幔,不许用玄、黄、紫三色并织绣龙凤文,违者罪及染造之人。”在这种情况下,便出现了蟒纹。

蟒原指大蛇,《尔雅》注中说:“蟒,蛇最大者,故曰王蛇。”明代的蟒是仅次于龙的高级纹样,整体造型与龙几乎一样,两者的区别在爪部(趾),蟒只用四爪。《万历野获编》说:“蟒衣为象龙之服,与至尊所御袍相肖,但减一爪耳。”与蟒相似的是飞鱼和斗牛。飞鱼从古印度神话中的摩羯演变而来,其头部似龙,两足,四爪,有双翼,鱼尾,有腹鳍一对,明后期又出现蟒形飞鱼,造型与蟒相同,四足,四爪,无翼,仅尾部保留鱼尾的特征。斗牛原指二十八宿中的斗宿和牛宿,后亦成为象龙的瑞兽(周祈《名义考》:“斗牛如龙而觩角。”),明代斗牛为蟒形,四爪,鱼尾,头上双角向下弯曲如牛角状。

明代蟒纹
明代飞鱼(左)和斗牛(右)

《明史》引《大政记》的记载,永乐之后,宦官在皇帝左右,必穿着蟒服,形制如曳撒,衣上左右绣蟒纹,腰部系鸾带,作为燕闲之服。蟒之下为飞鱼服,宦官入侍时穿着。《酌中志》里提到:“(司礼监太监)皆穿贴里,先斗牛,次升坐蟒。”衣上蟒纹如为单蟒,脸部皆为侧面斜向,而坐蟒则为正面,与皇帝的正面坐龙很相似,尤其尊贵。蟒、飞鱼、斗牛外形既像龙,又多为皇帝亲近之人所穿,故被看作十分难得的荣耀,皇帝也常将饰有这类高级纹样的衣物、匹料赏赐给有功的文武大臣及外国国王、部落首领等。弘治十五年,《大明会典》修成,明孝宗为奖励参与编修的大臣,特赐大学士刘健、李东阳、谢迁等蟒服,开内阁大臣赐蟒之先例。

随着赐服的增多,内官和大臣们也寻找各种机会身穿蟒服作为炫耀。弘治十七年,孝宗对刘健说内臣僭穿蟒衣的现象尤其多,并申明服色禁令:“蟒龙、飞鱼、斗牛,本在所禁,不合私织。间有赐者,或久而敝,不宜辄自织用。”而早在正统十一年,明英宗就对工部官员下令,凡有织绣蟒龙、飞鱼、斗牛等违禁花样者,工匠处斩,家口发边卫充军,穿用的人,重罪不宥。天顺二年,又规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龙、飞鱼、斗牛、大鹏、像生狮子、四宝相花、大西番莲、大云花样等。弘治元年,都御史边镛奏请禁用蟒衣,并直接对蟒纹的造型提出质疑:“国朝品官无蟒衣之制。夫蟒,无角无足,今内官多乞蟒衣,殊类龙形,非制也。”建议内外官员有受赐者皆缴进,内外机房不许织造,违者坐以法。孝宗表示赞成,并颁布了相关禁令。弘治十三年,又奏定公、侯、伯、文武大臣及镇守、守备,违例奏请蟒衣、飞鱼衣服者,科道纠劾,治以重罪。

尽管皇帝三令五申不允许大臣制作、穿用有蟒等高级纹样的服饰,但为了表示自己对臣下的优遇恩宠,又屡屡将之作为赏赐,如前面提到孝宗赐刘健等蟒服即是一例。因此沈德符在《万历野获编》中感叹:“盖上禁之固严,但赐赉屡加,全与诏旨矛盾,亦安能禁绝也!”沈的说法可谓切中要害,虽然禁令出自皇帝,但蟒衣之泛滥,与皇帝自身的做法大有干系。

由于不断赏赐,使得内库所存各类高级纹样织物都已用尽,正德元年,尚衣监就说:“内库所贮诸色纻丝、纱、罗织金闪色蟒龙、斗牛、飞鱼、麒麟、狮子、通袖膝襕并胸背斗牛、飞仙、天鹿,俱天顺间所织,钦赏已尽。乞令应天、苏、杭诸府依式织造。”明武宗许可,于是又织造了一万七千余匹。成化、弘治时,赐服还比较慎重,到正德年间,太监刘瑾用事,受宠的内官们纷纷乞请赐服,导致滥赏日增。明武宗对此并不在意,甚至做得更过火。正德十三年正月,武宗还京,下旨令文武官员穿曳撒、大帽、鸾带迎候,并赏给群臣大红纻丝、罗、纱各一匹,所赐纹饰等级也不按惯例操作,如给一品斗牛、二品飞鱼、三品蟒、四品麒麟、五六七品虎彪等。受赐的大臣们连夜将匹料赶制成曳撒,次日就穿戴好到德胜门迎驾。由于受赏赐的人数过多,内库再次告竭。

身穿蟒纹曳撒的石玠画像

朝廷对赐服的宽纵,导致未获赐的官员以及民间纷纷效仿,服饰僭越现象越来越多。《万历野获编》中举出了三类比较典型的人,一是勋戚,如公、侯、伯支子勋卫,有些不过是八品的散骑舍人,还有些闲居在家或废罢的,都敢穿麒麟服、系金带。驸马的庶子,照例只是平民,纳个外卫指挥的空衔,也敢穿着四爪象龙的纹样。二是在京的内官,穿着似蟒又似斗牛的衣服,名为草兽,扬鞭道上,无人敢问。各王府承奉,曾受赐飞鱼服的自不必说,就连没有受赐的,也穿蟒袍、系玉带。三是妇女,如在外士人妻女,使用蟒袍玉带相沿成习,已成天下通弊,京师尤其严重,就连仆妇和教坊女子,出门都头戴珠翠,身穿文绣花样则白泽、麒麟、飞鱼、坐蟒等无所不有。《旧京遗事》的记载也证实了这样的说法:“或有吉庆之会,妇人乘坐大轿,穿服大红蟒衣,意气奢溢,但单身无婢从,卜其为市佣贱品。上无尊卑等级之差,下有耗财费力之损,富给不可得也。”类似的现象在明代小说中也有描写,如《金瓶梅》第七十三回:“伯爵灯下看见西门庆白绫袄子上,罩着青缎五彩飞鱼蟒衣,张牙舞爪,头角峥嵘,扬须鼓鬣,金碧掩映,蟠在身上,唬了一跳,问:‘哥,这衣服是那里的?’……西门庆道:‘此是东京何太监送我的。我在他家吃酒,因害冷,他拿出这件衣服与我披。这是飞鱼,因朝廷另赐了他蟒龙、玉带,他不穿这件,就送我了。此是一个大分上。’伯爵极口夸道:‘这花衣服,少说也值几个钱儿。此是哥的先兆,到明日高转做到都督上,愁没玉带蟒衣?何况飞鱼!只怕穿过界儿去哩!’”

明世宗登极时,下诏重申服禁:“近来冒滥玉带,蟒龙、飞鱼、斗牛服色,皆庶官杂流并各处将领夤缘奏乞,今俱不许。武职卑官僭用公、侯服色者,亦禁绝之。”但世宗本人很快也加入到滥赐服的队伍中,所以这类禁令并没有太大效果,多成一纸空文。蟒纹的僭用不但没被禁住,反而出现了五爪蟒龙这一“超级”纹样。

蟒龙原为蟒之别称,而五爪之龙被称作蟒龙也和赐服有关。按《万历野获编》的说法,人臣的赐服一直以坐蟒纹样为最高等级,而“衮龙”二字只能用来称呼皇帝的龙袍(即衮龙袍),明成祖永乐时始有赐亲王及他王衮龙袍的,被视作“非常之典”,但只针对皇帝的亲弟侄。自英宗以来,也赐给一些比较疏远的郡王,已属“滥典”。明世宗时,晋府交城王朱表柚为庶出,通过贿赂严嵩而冒袭郡王爵位,本当革去,但朱表柚迎合世宗求仙好道的心理,上表进献白鹿,自称得于藐姑射山仙洞中,世宗十分高兴,不但没有追究袭爵的事,还赏赐大红金彩衮龙袍三袭。穆宗之后,藩王获赐衮龙袍的就比较少了。如果赏赐外国国王或部落首领(夷王)的衣服袍料中有五爪龙纹的,则只称“蟒龙”,不称“衮龙”,以称谓的不同显示尊卑有别。正德十三年,天方国王写亦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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