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唐的染织工艺(公元581—618—907年)
隋唐时代是我国古代社会经济文化鼎盛时期,也是染织工艺高度发达的时期。
公元581年,北周的外戚杨坚夺取政权,建立隋朝,定都长安。杨坚就是隋文帝。公元589年,隋灭陈,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局面,重新统一了中国。
全国统一以后,社会秩序安定下来,南北的经济、文化得到了交流。隋政府继续实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,农民的负担比以前有所减轻,在短短的二十多年间,经过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,农业生产和手工业都有新的发展。在统一的政权下,中原同边境的经济联系的也加强了。隋炀帝曾三次派人去台湾,又派人去西域。
公元605年,隋炀帝下令开凿一条贯通南北的大运河,全场3580多里,以洛阳为中心,东北到河北涿(zhuo)郡,东南到浙江余杭,它是我国古代闻名的工程。对南北经济交流,起了很大的作用。
公元618年,隋朝的李渊在长安称帝,建立唐朝。
唐朝289年,一般又把它分成四个阶段即自开国到睿宗先天(618—712年)为初唐,自玄宗开元到代宗永泰(713—765年)为盛唐,自代宗大历到宪宗元和(766—820年)为中唐,自穆宗长庆到唐朝灭亡(821—907年)是为晚唐。唐朝的疆域广阔,东到大海,北约巴尔喀什湖,东北至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一带,南及南海诸岛。
隋唐时期,农业经济的高度发展,给染织工艺提供了原料等物质基础,促进了染织工艺的提高。丝织品的产量更有了空前的扩大,缫丝技术有很大改进,由原来简单的缫丝框,发展成比较完善的手摇缫丝车。唐诗有’每和烟雨掉(摇)缫车”句,就是反映当时农村妇女常常利用阴雨天缫丝的情景。唐代著名诗人李贺在《感讽》诗中写道:“越妇未织作,吴蚕始蠕蠕。县官骑马来,狞色虬紫须。怀中一方板,板上数行书。不因使君怒,焉得诣尔庐?越妇拜县官:桑芽今尚小,会待春日宴(暮春),丝车方掷掉。越妇通言语,小姑具黄粱,县官踏餐(饱食)去,薄吏复登堂。”
①隋代的染织工艺
隋代只有短短的二十多年,但是在完成统一事业以后,曾出现了经济文化发展的局面,为后来唐代经济文化的发展,打下了基础。因而它是一个重要的过渡历史阶段。
隋代的染织,虽然民间也有着较普遍的发展,但主要生产仍操纵在统治者手里。当时曾设有专门机构来管理染织生产,如隋炀帝时有少府监,下属有司染署和司织署;以后,两署又合并为染织署。
丝织工艺的生产,在北方仍以河北定州为中心,相州(今安阳一带)的绫文细布也是有名的;在南方,具有悠久历史的成都蜀锦,生产仍很发达。据《隋书·地理志》所记,蜀郡是“人多工巧,绫锦雕镂之妙,殆侔(mou)于上国”。江西的豫章郡(即今南昌),染织也很发达,所谓“一年蚕四、五熟,勤于纺绩,亦有夜浣纱而旦成布者,俗呼为鸡鸣布”。
隋代的丝织遗物,在新建吐鲁番阿斯塔那古墓曾有出土:联珠小花锦,大红地黄色联珠圈中饰八瓣小花图案,这应是唐代最为盛行的联珠纹锦图案的滥觞。棋局锦,是红白两色相间的方格纹。彩条锦,是用菜绿和淡黄两色织成的彩条纹。这些锦的图案明快大方,别具一种艺术风格。同地还出土绮多种,有联珠纹套环团花绮,联珠纹套环菱纹绮,另有一种回纹绮,色彩复杂,有紫、绿、大红、茄紫等四种颜色,织成回纹图案。
日本法隆寺曾保存了一些隋代的丝织品。其中著名的有四天王狩猎文锦,图案以树为中心,配饰四个骑马的胡人作射狮状。这种图案具有波斯工艺的风格,反映了我国与西域文化交流的影响。此外还有白地狩猎文锦,红地双龙文锦,红地华文锦,鸾文锦等。蜀江锦是四川成都所产的一种丝织品,它的特点是在几何形的图案组织中饰以联珠文,这幅锦以绯色作主调,具有独特的艺术效果。此外还有广东锦,日本称为太子间道,或称间道锦。在红地上织出不规则的波状纹,看来似用染经的方法织造,这是当时我国南方的特产。
隋代印染的制作,已创造出一种用木板雕出花纹,然后将布夹着入染的方法,即唐代所称的夹缬。隋大业年间(605—617年),隋炀帝命工匠加工五色夹缬花罗裙百件,“以赐宫人及百僚母妻”,说明多套色镂空版印花技术已达到一定水平。在日本,夹缬被称为折文布。法隆寺存有隋代花鸟折文絁(shi),阿斯塔那也曾出土高昌延昌二十六年(即隋开皇六年,公元586年)夹缬,绢质,天蓝色地,上面遍布白色小团花(由中间一个小点,周围七个小点组成)。同时还出土隋代绞缬数件,一位栗色,一位大红、茄紫、墨绿色。这些都是极为珍贵的隋代印染史料。
在隋代,我国西南一带还出产斑布和孔雀布。据《隋书》记载:“诸蛮多以斑布为饰,……二十二年遣使至其国求奇货,得吉贝衣十袭。”又记:“适雅唐楚州贡孔雀布,谓华文如孔雀,即南斑布之类。”可见隋代的染织品种还是较为丰富。
此外据《隋书·礼仪志》记载,当时还有青油幢、绿油幢、赤油幢等各种彩色防雨避尘的车帘,用来装饰帝王后妃所乘坐的车辆。说明当时在干性油中添加各种颜料,使涂层具有美丽色彩的技术已经产生。
②唐代的染织工艺
唐代开国后,为了恢复生产,保证国家财政来源,除采用并改进均田制外,又实行了“租庸调”的赋税和徭役制度。“租”是丁男每年向政府交纳粟二石或稻三斛;“庸”服徭役二十天,闰年加两天;如不服役,每天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;“调”是每年交纳绢或其他丝织品二丈,棉三两;不产丝棉的地方则纳布二丈五尺,麻三斤。租庸调制度的实行,对社会经济的恢复起了推动作用。
《册府元龟》曾记载天宝八年隋政府所收入的染织品的具体数字:绢七百四十余万匹,绵一百八十五万余屯,布一千六百零五万端。从全国十个道的贡品看,丝麻织工艺生产几乎遍及全国。又据《通典》、《食货典》赋税条所记,天宝年间,“都计租税庸调,每岁钱粟绢绵布约得五千二百二十余万端匹屯贯石,诸色资课及勾剥所获,不在其中。”白居易《秦中吟·重赋》曾描写“厚地植桑麻,所要济生民,生民理布帛,所求活一身,身死充征赋,上以奉君亲。”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民间染织工艺的普遍发展和征赋之重。
唐代的染织工艺生产机构在中央的少府监下,设有染织署,这是专门管理染织生产的部门。根据《唐六典》记载,唐贞观年间(627—649年)设立染织署,管理二十五个染织作坊,即织衽作十个,组绶作五个,紬线作四个,练染作六个。各染织作坊分工很细,如“织衽之作有十(一曰布,二曰绢,三曰絁,四曰纱,五曰绫,六曰罗,七曰锦,八曰绮,九曰绸,十曰褐);组受之作有五(一曰组,二曰绶,三曰绦,四曰绳,五曰缨);紬线之作有四(一曰紬,二曰线,三曰弦,四曰网);练染之作有六(一曰青,二曰绛,三曰黄,四曰白,五曰皂,六曰紫)。凡染大抵以草木而成,有以花叶,有以茎实,有以根皮,出有方土,采以时月”。这种记述,是比较合乎实际情况的。同书记载,根据染织产品的优劣,又分为许多等级。如“凡绢布出有方土,类有精细,绢分为八等,布分为九等”。并且具体地记载了宋、亳(bo)等州的紵,宣、润等州的火麻,皆为一等;郑、汴等州的绢,常州的紵,皆为二等;滑、卫、贝、博等州的绢,扬、沔(mian)等州的紵,皆为三等;齐、许、恒、定等州的绢,苏、杭等州的紵,皆为四等,等等。反映了唐代染织生产的兴盛和丰富。
③丝织工艺
唐代丝织生产有官营和私营两种作坊。唐初武则天时代,朝廷有绫锦作坊巧儿(织工)三百六十五人,内作使绫匠八十三人,掖庭绫匠一百五十人,内作巧儿四十二人。这些都是官营作坊。
除宫廷作坊之外,唐代的丝织工艺生产,遍布于全国各地。《唐六典》及明代顾起元《客座赘语》记载,诸道所贡丝绸,有河北道的定、镇、魏、相各州,河南道的蔡、兖、滑、豫各州,淮南道的扬州,江南道的越、润、苏、湖、杭各州,剑南道的成都、绵、蜀、汉各州等地区。这些地区都是丝织产地。其中著名的有:剑南、河北的绫罗,江南的纱,彭、越二州的缎,宋、亳(bo)二州的绢,常州的紬,润州的绫,益州的锦。定州有细绫、瑞绫、两窠(ke)绫、独窠(ke)绫、二色绫、熟丝绫;蔡州有四窠绫、云花绫、龟甲绫、双矩绫、鸂(xi)鶒(chi)绫;扬州有番客袍锦、被锦、半臂锦、独窠绫;越州有宝花绫罗、白编绫、交梭绫、十样花纹绫、生縠(hu)、花纱、吴绢等;平整十分繁多。
总的来说,在唐代前期,丝织品以河北定州为中心。诗人李白形容当时河北清漳一带的丝纺情况是:“繰(zao)丝鸣机杼,百里声相闻。”安史之乱后,黄河流域遭到巨大破坏,“人烟断绝,千里萧条”。而北方每遭一次战乱,就有大量人口南迁。因此长江流域不但没有遭到破坏,反而蓬勃发展起来。江东的丝织业也有了显著的发展。据《国史补》记载:“薛兼训为江东节制,乃募军中未有室者,厚给货币,密令北地聚织妇以归,岁得数百人。由是越俗大化,竞添新样,绫纱妙称江左矣。”
吴越本来是以产麻葛织物驰名,鲍溶《采葛行》:“葛丝茸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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